苏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176-0250-1825

保险企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编辑:苏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2-01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三条规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45号)有关规定,保险企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按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有关规定计算扣除.

保险企业在计算扣除上述各项准备金时,凡未执行财政部有关会计规定仍执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监管规定的,应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上一篇: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

下一篇: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为什么不能在税前扣除

联系方式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 报名热线:176-0250-1825
  • 咨询老师:冯老师
  • 点击咨询:

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76-0250-182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