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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未交增值税的分录举例

编辑:苏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09-03

①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2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0

②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20万元,进项税额为130万元,

则月末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l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③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20万元,进项税额为10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在已交税金明细科目核算),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④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20万元,进项税额为11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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